第二章 學校衛生工作要求
第五條 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。學生每日學習時間(包括自習)🤸🏻♂️,小學不超過6 小時,中學不超過8 小時,大學不超過10 小時🎅🏽。
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,增加授課時間和作業量,加重學生學習負擔。
第六條 學校教學建築🎧、環境噪聲🧉、室內微小氣候👨🏿🔧、采光、照明等環境質量以及黑板、課桌椅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。
新建、改建、擴建校舍,其選址、設計應當符合國家的衛生標準,並取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許可🧘🏽♀️。竣工驗收應當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參加✷。
第七條 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學生設置廁所和洗手設施。寄宿製學校應當為學生提供相應的洗漱、洗澡等衛生設施。學校應當為學生提供充足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🏋️♂️。
第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衛生製度,加強對學生個人衛生、環境衛生以及教室𓀎、宿舍衛生的管理。
第九條 學校應當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🤡、法規,加強飲食衛生管理👩🏻🦯,辦好學生膳食,加強營養指導。
第十條 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👊🏿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,防止發生傷害事故🦸🏽♀️。
第十一條 學校應當根據學生的年齡,組織學生參加適當的勞動🦶🏿,並對參加勞動的學生,進行安全教育,提供必要的安全和衛生防護措施。
普通中小學校組織學生參加,不得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從事不安全工種的作業,不得讓學生參加夜班勞動。
普通高等學校👧🏽、中等專業學校、技工學校、農業中學🤦🏿♂️🆓、職業中學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,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提供保健待遇👰🏿♂️🦿。學校應當定期對他們進行體格檢查,加強衛生防護👧。
第十二條 學校在安排體育課以及勞動等體力活動時,應當註意女學生的生理特點,給予必要的照顧。
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把健康教育納人教學計劃。普通中小學必須開設健康教育課2️⃣,普通高等學校、中等專業學校、技工學校、農業中學🪽💂🏻♂️、職業中學應當開設健康教育選修課或者講座🧎🏻。學校應當開展學生健康咨詢活動💁🏼♂️。
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管理製度🤾🏿。根據條件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,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🤹🏽♂️🛌🏽,納人學生檔案。
學校對體格檢查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🥉👨🏿🔧,應當配合學生家長做好轉診治療☕️。
學校對殘疾、體弱學生👨🏻💻,應當加強醫學照顧和心理衛生工作。
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配備可以處理一般傷病事故的醫療用品。
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積極做好近視眼、弱視、沙眼、齲齒、寄生蟲、營養不良🦹🏼♂️、貧血、脊柱彎曲、神經衰弱等學生常見疾病的群體預防和矯治工作。
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、法規,做好急、慢性傳染病的預防和控製管理工作🧔,同時做好地方病的預防和控製管理工作🧚♀️。